第二十九屆【聖壽杯】繪畫比賽辦法
一、主 旨:為宏揚中華固有文化及倡導美育,培養對藝術的創造力與高尚情操。
二、比賽時間:103年十二月七日(星期日)上午八時至十二時。
三、比賽地點: 台中市聖壽宮(406)北屯區東山路二段56號
電話:(04)22390092(04)22390092、22392403
四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中聖壽宮。 協辦單位:台中市政府、臻品筆墨莊。
五、報名時間:當日上午八點起在聖壽宮現場報名,並領取圖畫紙‧
如自備圖畫紙者請於報名時蓋本宮印戳,否則不評選。
六、參加對象:社會人士及各級學校、幼稚園學生。
七、組 別:分十組(各主比賽題目均為現場寫生):
1.社會組:含大專院校‧2.高中組‧3.國中組‧4.國小六年級組‧5.國小五年級組‧
6.國小四年級組‧7.國小三年級組‧8.國小二年級組‧9.國小一年級組‧
10.幼稚園組‧
八、評 審:由大會聘請專家擇其本於宮公開評選(得獎人員由本宮另行通知領獎)。
九、獎 勵:每組擇優錄取
組 別
名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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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大專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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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 中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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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中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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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四、五
六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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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一、二
三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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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 稚 園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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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一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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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 萬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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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 仟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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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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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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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仟貳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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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仟捌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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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二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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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 仟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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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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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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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 仟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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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仟柒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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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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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三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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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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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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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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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仟伍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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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仟参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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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 仟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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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四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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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干名,頒發獎狀及獎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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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 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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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干名,頒發獎狀及獎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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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 加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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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參加比賽繳作品者,均贈送紀念品乙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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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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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組第一名指導老師,頒給獎牌(一人同時獲數組指導獎時,合頒一面獎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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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備 註:
1.請自備畫具,圖畫紙由本宮供應。
2.作品請於背面註明姓名、組別、住址、電話、就讀學校、指導老師姓名。
3.第一名作品擇期在本宮展出。
4.凡参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,得獎作品歸本公所有。
5.當日如遇雨天,則各組均改為室內想像畫或寫生。
6.請參加人員注意交通安全,及幫忙維護比賽場地整潔。
7.當日中午本功備有素點心免費結緣。
8.未盡事項‧由大會隨時公布之。
9.得獎者請於頒獎當日來本宮領獎,逾期七天以自動棄權論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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